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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反腐倡廉的经验及其启示 刘纪新 / 文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拉美地区发生了多起腐败大案要案,在拉美地区和国际社会都引起了强烈震动。然而,智利却是拉美地区少数几块净土之一。自 1995 年透明国际设立“腐败印象排行榜”以来,智利是拉美地区惟一进入相对清廉前 20 位的国家( 1996 年、 1997 年和 2005 年曾列第 23 位和第 21 位)。世界银行《 2006 年治理状况:全球治理指数》报告指出,智利在法律规范和腐败控制方面的指数较高,高于瑞士和意大利等国。世界银行两位专家在对转型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企业腐败情况进行调查时,将这些国家按腐败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智利属于腐败控制得比较好的国家。尽管与世界上反腐倡廉成绩最突出的国家(如北欧国家)相比,智利依然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腐败问题,在反腐制度建设和法律规范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但它在预防和遏制腐败方面也提供了不少可以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着力打造多层次的监督体制 智利自 1990 年实现民主化以来,在重建民主法制秩序的过程中,将打造一个多层次的监督体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和重点。目前,智利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之间已逐步形成了相对严格的分权制衡机制,在三权之间和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与机构之间确立起一系列法定的监督关系。除此之外,还通过公民参与、新闻媒体和压力集团等方式实行着各种非正式的监督。总的来看,智利的反腐监督机制可以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大类型。 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一系列分权制衡之中。一是政治监督,它是由宪法赋予议会的制度性监督,有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的独特权力。二是司法监督,它通过法律干预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三是行政-法律监督,它主要通过国家审计总署实施监督。法律规定,审计总署可以直接监督总统和各部委,有权在行政领域监督和捍卫法治,保护可能被行政行为扭曲的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四是公民监督,它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和各类媒体进行监督,而其中独立自由的新闻媒体肩负着特殊的监督角色。 内部监督指行政权力(政府)内部的监督机制,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内部的审计机制。为便于内部审计监督, 1997 年智利专门设立了一个总统顾问机构——“政府内部总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制为审计总署的外部监督工作提供了便利,并对公职人员形成了一种心理威慑作用。此外,政府各部门内的法律、人事、财务等机构,以及部门领导层,也参与到监督体系中,承担各自的监督职责。 2001 年创立的“保护个人权利总统咨询委员会”也担负起了部分内部监督的职能。 值得一提的是,智利在构建多层次监督体制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到目前为止,智利并没有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监督实体,也没有成立专门的反腐监察机构,而是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制上下功夫。不过,近几年政府正在考虑建立“监察专员”机制,承担统领全局的监督职责。
建立完善的公务员制度 在拉美地区,智利的公务员制度相对完善,有比较严格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和比较合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从而,为保证公务员清正廉洁、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智利的公务员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要受到各种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以防止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 1999 年颁布的《行政廉洁法》明确提出以“廉洁行政”为政府行政的根本原则。而且,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国家行政部门,也适用于立法、司法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并通过各种法律机制加以保证和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国家公务员的义务、纪律等行为规范,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促使其廉洁奉公。其二,建立考试录用制度,在用人环节上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防止和消除公务员体制入口上的腐败。智利在公务员录用上透明度相当高。除了一些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大型工矿企业的要职由政府任免外,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工矿企业的职工、经理基本上采用聘任制。各级职务的晋升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三,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限制,防止公务员徇私舞弊,预防出现以宗法血缘和裙带关系为纽带所滋生的任人唯亲、结帮营私等腐败现象。 世界各国在反腐败实践中,普遍认为提高公职人员待遇,是有益于遏止腐败的一项措施。智利也接受了高薪养廉的思想,在军队上层和政府官员中推行高薪制。智利执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其标准由财政部、经济部和相关部门三方决定,并通过相关法律对高层官员的工资上限作出规定,取消不透明的奖金制度。与此同时,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在《刑法》中专门设置了关于公职人员犯罪的章节,对腐败犯罪进行司法界定,对公职人员在行使职责中的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及其惩罚做出规定。 除严格的法律规范外,智利也非常注重公务员的公共道德,尽力建立一套适当的道德管理系统。智利的公务员道德行为准则比较健全,如司法部门有《司法道德原则》,立法部门有《议会道德规范》,中央银行有《道德手册》等等。而且,智利还非常重视对公务员进行普法教育,并有专门的法律条款对法律培训做出规定,要求行政部门必须为其成员提供指导和培训,使其成员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职业能力。 推行透明行政,实现 政府运行公开化和民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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